SaveAsDraft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西红柿小说网www.518yingxiao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生子前2/3部分在上一章,大家可以连起来看

天已黑透,大娘从屋内取来油灯,一盏又一盏。雨停了,凉了的药也悉数喂给了白云儿,还有两个生过孩子的邻居闻讯而来,帮忙端水端茶,给白云儿擦着汗。

“再来一次,阿云,再来一次!”沉芳村的嗓子也哑了,他跪得双腿已麻木不堪,仍然一手托着白云儿的腿,另一手不断地替他顺着下坠的小腹。

“不,不行……”白云儿摇着头,双唇干裂,双目红肿,胸膛急促地起伏着,面颊上粘着汗湿的发丝。他已被长久的痛楚折腾得神志涣散,难以再调动精力。

多年来,白云儿随沉芳村一同接生过不少婴孩,二人亲眼见证临盆之痛,皆从未曾对分娩之事掉以轻心过。但即便谨慎如他们师徒二人,也料不到今时今日之难,超出了年轻的白云儿所能承受的极限。

沉芳村心急如焚,数时辰的忙碌下来,他亦早已发髻松散,衣衫凌乱,满身大汗,双手上沾了不少污血。“再来一次,听话,阿云!”

“呃……啊哈……”白云儿发出几声啜泣,可已经再哭不出多少眼泪,只剩下绝望的干嚎,听得沉芳村心神俱裂,“师父,救我……”

几名妇人都着急地替白云儿擦拭着额头脖颈,一道轻声鼓励着他,“小掌柜,再试一次!很快就生下来了!”

无人留意到沉芳村徒弟一起流下泪水。他本已预备好一切,发动前该让白云儿服什么药,如何让他保存体力,如何在力气不足时替他催产,如何减轻他的痛苦……不该是现在这样的。

沉芳村狠了狠心,以指腹轻推开白云儿撑到极致的穴口,擦拭着那一抹若隐若现的颅顶,试图帮助胎头向外,但仍是有些勉强。“各位,将他抱起来,抱起来一些!”

众人听沉芳村吩咐,立刻七手八脚地架住白云儿,令他半坐半跪地直起身来。白云儿当即惨叫连连,根本立不住,只能任由他人摆布,但卡在穴口的胎头也顺着牵引露顶更多,呈将要娩出之势。

沉芳村半侧身子向下,一手仍护在白云儿胯间,另一手去握他早已冰冷无力的手掌,牵至穴口,令他指尖轻触那些许胎头,“阿云,摸到了吗?”

白云儿点了点头,勉强睁眼看向沉芳村,目中逐渐有光芒聚拢。

沉芳村紧紧握着那只手,又牵到自己唇边,大力地亲了又亲。他回望向白云儿,目中全是心碎伤痛。

白云儿回握住他,猛然发力捏拳,高呼堵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我是花瓶我乐意[娱乐圈]

我是花瓶我乐意[娱乐圈]

半夏凉凉
文案娱乐圈都知道,男神季宴不喜欢花瓶盛宁,认为她只有颜值。可最近有人扒出一张他高中时的照片,季宴眼神一直看着一个人。——那个人是盛宁。他暗恋盛宁?季宴淡淡否认。吃瓜群众信了。隔天又扒出他一个微博小号,疯狂舔屏盛宁美颜盛世。季宴继续否认。吃瓜群众勉强又信了。他不像这样的人。隔隔天,又扒出一个论坛版主,证据也指向他。再隔天——再再隔天——铁粉:……给你个眼神你自己体会?——#我以美貌横行世界任性女主角
玄幻 连载 30万字
电玩店店长小涛用迷药征服顶级coser

电玩店店长小涛用迷药征服顶级coser

等我睡醒再说
【电玩店店长小涛用迷药征服顶级ser,让她出舰b新泽西被自己中出】
玄幻 连载 0万字
齐云界主

齐云界主

渔桥
为妖无情?他,万界之主,言出法随,为兄弟两肋插刀,肝脑涂地;他,暗夜魔王,杀伐果断,为女儿忍辱负重,王者归来;他,十方帝尊,坚韧不阿,为尽孝拖棺葬母,与万族对立。 正所谓,天道有情且淡看云舒,天道无情则碎之重塑……
玄幻 连载 58万字
厂督宠妻日常(重生)

厂督宠妻日常(重生)

邬兰的咸奶茶
晋202264完结总书评数:381当前被收藏数:1829营养液数:349文章积分:25,870,248本文文案:容宛出阁前做了两个梦,关于自己的前世。第一个梦,是她深爱的夫君成远侯,原是将她当做替身。她抑郁而死,下葬那日,他却风风光光娶了白月光过门。府里唢呐连天,坟前白幡萧瑟。第二个梦,是在她死后,她看见东厂督主裴渡亲手取了成远侯的命,凌迟处死。场面可怖,阴森地牢里,男人仿佛地狱里的阎罗。他一双眸
玄幻 连载 30万字
一个普通人陷入了修罗场

一个普通人陷入了修罗场

杏逐桃
我是一个底层任务者。 扮演每本小说里路人的不能再路人的角色,因为过于路人,没有工作内容,我甚至要同时扮演多本小说里的路人。 有一天,系统bug了,本应该是主角的剧情落到了我的头上。 我
玄幻 完结 48万字
死于寂寞

死于寂寞

看来你很寂寞啊
一个成人化的小说,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,故事是很俗套的,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是我最拿手的,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,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,读者也不爱看,哈哈。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,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。 其实吧,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,而第三人称,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,当然啦,也不是全部都是。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,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,是这样的:看来你很
玄幻 连载 0万字